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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甘雯 “感謝你給我們提供線索,協助我們破案。今後一定要確保自身安全。”近日,新疆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區分局副局長趙宏向大學生小李(化名)頒發了獎金,並送上一封熱情洋溢的感謝信。
  今年年初,小李發現幾個慣偷經常在烏市南昌路一帶扒竊。出於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小李悄悄跟蹤,秘密拍攝了幾名扒竊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並通過微博向烏市沙區公安分局舉報。
  烏市沙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對照片進行了比對,查明3人與警方之前掌握的一起傷害案件是同一伙人。該局根據3名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在其經常活動的地點加強巡邏布控,於1月16日將3人抓獲。經訊問,共破獲16起扒竊案件,1起傷害案件。
  為弘揚正氣,樹立新風,充分肯定並調動廣大市民提供線索,烏市沙區公安分局決定獎勵小李。
  受到獎勵的小李說:“我只是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沒有想到警方會如此重視,而且一舉打掉了犯罪團夥,鏟除了社會治安隱患,我應該感謝你們才對。”
  記者手記:進入三月,全國各地都在開展各種形式的學雷鋒活動,這是一件好事,說明雷鋒精神依然鼓舞著我們。
  但當今社會對學習雷鋒精神有種看法——“雷鋒同志沒戶口,三月來了,四月走。”認為學習雷鋒精神是短暫的。其實,任何時候,雷鋒那種助人為樂、愛崗敬業、積極進取的品質都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所以我們更應讓雷鋒精神傳承下去,無論何時何地,都要發揚雷鋒精神,不是只有到了三月才想起雷鋒。  (原標題:這也是“雷鋒” 大學生微博舉報協助破案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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