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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期到了,由於家長沒時間看管,不少孩子處於無人照看的狀態。近日天河法院法官提醒:小心防“狼”。該院近兩年審結了88宗性犯罪案件,其中36宗的受害者為未成年人,占總案件數的近四成。受害者中女孩子占絕大多數,且有約1/3的“狼”與受害者是親戚或朋友,相比較而言“陌生人”的比例更高。
  案例
  A
  男童被QQ“好友”侵犯
  去年4月,11歲的男孩小東(化名)與男子張某勇在公園見面了。兩人此前曾在公園認識並互相添加Q Q好友,此後張某勇多次邀小東外出但都被拒絕。但這次,小東與同學鬧了點矛盾,在Q Q上向張某勇傾訴,後者稱可以幫他解決,小東遂答應相見。
  兩人見面後,張某勇謊稱帶小東到一名朋友家拿東西,然後再帶他到別的地方玩。結果,張某勇將小東帶回自己家中進行侵犯。事後,小東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經司法鑒定,小東受到的損傷為輕微傷。
  拍案
  經審查,張某勇為猥褻兒童累犯,2008年曾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0年刑滿釋放。天河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勇猥褻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張某勇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其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零10個月。
  B
  女孩獨處被保安性侵
  小美的媽媽在珠江新城一個工地工作,去年7月的暑假,媽媽將7歲的小美帶到工地上,並讓她在宿舍里玩耍。工地的保安雷某見小美經常獨自一人待在宿舍,便心生歹意,多次藉故進入宿舍,以和小美玩游戲、打撲克之機與小美接觸。
  7月19日,雷某利用與小美獨處之機,不顧小美的呼喊和反抗,強暴了小美。
  拍案
  天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雷某以滿足其性刺激為目的,強行對不滿14周歲的幼女實施姦淫,致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依法應從重處罰,對其判處7年有期徒刑。
  C
  4名同學被侵犯未求助
  2012年,在車陂的一小區附近,4名四年級的同班女生先後與男子鐘某仕結識,後者以玩電腦、給東西吃、給錢花等方式,先後引誘4名女生至其所租房間內,播放淫穢光碟,讓被害人讀淫穢日記,並以摟抱、撫摸等方式對4人進行猥褻。
  令人意外的是,鐘某仕曾兩次同時將兩名女生帶回出租房侵犯,4名女生之間也互相知道對方的“秘密”,但竟無人意識到自己受到了“非禮”,更沒進行反抗和求助,反而面對鐘某仕的引誘一次次上門“赴約”。
  拍案
  天河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鐘某仕多次猥褻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並依照法律規定從重處罰,判處其3年有期徒刑。
  特征
  八成被害人是在校學生
  36宗對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嫌疑人中,有8人為本地人,其餘28人均為外地人。嫌疑人的年齡從15歲至55歲不等,主要集中在20-45歲年齡層,另有8人為未成年人。
  被害人年齡從3歲至18歲不等,80%為在校學生;除1名為男生外,其餘被害人均為女生。與被害人有親屬或朋友關係的“狼”占1/3,相比較而言“陌生人”的比例更高。
  被告人作案的手法較為傳統,對於年齡較小的未成年人,例如3歲至9歲,多是以交朋友、給小錢、請吃東西等方式哄騙,在取得信任後再施以惡行;而對於年齡較大的未成年人,主要是10歲以上的孩子,被告人更多是採取威脅、強迫或突然襲擊等手段進行性侵犯。
  天河法院法官介紹,性侵未成年人的行為主要涉及兩項罪名,一是強姦罪,二是猥褻兒童罪。該院辦理的姦淫未成年人案件中,被告人一般會被科以3年至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有從輕或減輕情節的除外),最重的一名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辦理的猥褻兒童案件中,被告人多被科以1年至4年零10個月的刑罰,刑罰最重的一名被告人因當眾猥褻婦女和兒童被處以6年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孩子網絡交友 家長需警惕
  針對天河法院審理的一系列對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法官分析,父母監護缺位是重要原因。所有未成年人都是在學校或幼兒園以外的時間被侵犯,其中以放學時段或假期受侵犯的比例最高,大部分遇襲的未成年人均是獨自歸家或流連在街上玩耍成為被下手的目標,例如一3歲小女孩獨自在田徑場玩耍被侵犯,也有11歲男孩晚上9點多仍在戶外玩耍被“熟人”帶走施暴。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太弱,對陌生人的“饋贈”或“求助”沒有警覺,容易被小恩小惠哄騙,或是未成年人的同情心被利用,導致被騙至無人地方。另外,個別未成年人對於“被侵犯”的事實沒有意識,例如被人帶至陌生環境觀看色情錄像、被觸摸身體等,也未意識到自己正在被侵犯;甚至幾個同學先後、甚至同一時間被同一人侵犯,仍懵懵懂懂、不知反抗。也有部分未成年人案發後沒有及時向父母傾訴求助,導致侵犯者可以多次“得手”。
  法官認為,網絡交友更易“惹禍”上身,主要體現在15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身上。他們熱衷上網、玩手機,經常通過網絡或各種交友軟件結識朋友,甚至與對方發展為戀愛關係。到了假期更是未成年人與網友見面的好時機,結果卻悲劇收場,而施暴者往往是這些網上聊得熱火朝天但素未謀面的“網友”或“戀人”。
  AⅡ10-11版
  採寫:南都記者 張釗 通訊員 黃思銘  (原標題:暑期必修課 獨處須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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